個人覺得在寫這些試用心得主要是針對自己使用上的感想,

並沒有收取任何費用,只是在條件上必須有的動作。

當然我們不是實驗品,而這些資料對於提供者其實有很大的效益。

比如說這是免費的廣告,用小成本就能使消費者對產品更有信心外,

還有就是我們回饋的問題。既然這一塊在已成目前的市場的廣告趨勢,

在網路製造口碑,提昇形象,那個人認為沒必要去附和去符合提供者的需要,

其原因很清楚,會讓我們試用的都是一般通路買的到產品,

它既不真對個人研發設計,它要賣的是廣大的消費者,

那每個人都是特殊且不同的,並不等於我適用所有人都適用呀!

 

在買美妝品時往往只有百貨公司才會提供試用,

不過很多人怕被推銷,或者直接到開架式買,而回去才發現不合自己用,

這個情況下很多人就會轉往網路上找尋,

試用心得就會是很大的參考依據。

 

曾經遇過PO文針對注意事項方面寫的細一點,就被廠商點名說抄的像廣告文,

那些東西不是本該就用來提醒使用者嗎?

而且試用期限往往很短,可能是一個星期就要把心得寫出來,

這樣是能有多大的功效,廠商規避宣稱療效,卻要試用者來背書。

還有那種心得要先經過審核,找100個人試用,

不過只有挑他們喜歡的才可以公佈,有選中的還可以得到其他正品之類的付加價值。

那你想想什麼是廠商喜歡的、如果內容沒有加分何必要呢?

要怎麼去餵這些試用者的胃呢?

消基會也已經盯上這一塊了,沒必要給自己找麻煩,

個人從不會要自己的文章被按讚或者轉借推文,這個我不缺啦!

 

以前大概重點寫一下就ok了,現在大家越寫越好,

其實一開始是以分享為出發點,有些人很細心拍照寫文PO網。

後來提供者開始規定要幾個字以上、要幾張圖、要審閱、

要怎麼寫、電話提醒、MAIL通知,最好可以生動活潑、圖文並茂、

商品名出現越多次越好(OS:我又不是跳針說)

這是我的版、我的地方,該怎麼寫會斟酌,

不會因為東西只是小小的試用包、市面上賣的正品、

商品金額、有無其他附加價值的問題上去刻意褒貶,

如果會因此文章而再無法索取試用品,遭做記號也無所謂。

連文筆都得受控制,寧願別了。

在這樣下去遲早會靠腰個沒完(一整個很隨性了!)

 

我拿過的東西何只美妝品(粉餅、乳液、化妝水、精華液、口紅、粉底、bb)

書本、雜誌、牙刷、牙膏、漱口水、鞋墊、電影票、餐券、

醬油、餅乾、咖啡、指甲油、衛生紙...五花八門啦!

大概也有六、七年的時間,一開始的好玩心情也有些被影響了。

 

在我的Blog上分享很多東西,

比如我拿到免費的書有些會做小回饋,書不至於會造成皮膚過敏吧!(開個玩笑)

拿到的大都是出版社出錢寄的,很常是平寄,

收到後有對折擠在信箱的、裡面會付小卡片的、內容物跟信封分開的。

這些也大都沒規定要PO文,喜歡的我就用我的方式寫。

在電腦前打字就有東西會寄來家裡(不是所有的都不用郵資喔!)

不同的形式會有不同的感受。

我想每個企畫部在想這些行銷的點子也是多方考量啦!這就不便在研究了。

希望針對試用這一塊的PO文,大家能有智慧的看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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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YuehYing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